规范银行股权管理应做好三件事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甄新伟
发布日期:2019-07-25 21:52
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1月印发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提高商业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穿透式监管工作,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并配套印发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从这份最新文件来看,此次银保监会针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和股权确权的工作要求十分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过渡期安排及时间期限。根据要求,股权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托管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已托管银行股权,应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完成托管整改工作。同时,商业银行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并在2021年12月底前确权全部股权。
监管部门着力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加强银行股权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股权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商业银行股权实现穿透式管理,积极建立更有效的管理机制,将提升银行公司治理质量,为银行机构稳健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因为,倘若针对银行股东的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银行股东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甚或做出有损乃至侵占银行利益的不当行为,因此必须严加规范。此外,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能够弥补监管短板。若股权监管制度建设长期滞后,难免导致股权管理相关风险。因而,及时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制度建设,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将更有力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当然,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有效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相关要求的过程中,有关机构或部门还应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重点做好中小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因为此乃监管薄弱领域,也是银保监会出台银行股权管理相关制度主要的规范目标。所以,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商业银行股东排查力度,尤其是资金性质、资金来源以及交叉持股等情况,真正落实穿透式管理。
二是尽量避免诱发新的银行经营风险。在银行股权确认整改时,既要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也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切实保障银行股权持有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注意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做好客户的心理安抚工作,避免对银行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是强化信息透明共享。具体而言,除了要坚持信息公开,提高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性和股权信息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还要充分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要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实现信息顺畅交互,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银行股东及股权管理的违规行为。
从这份最新文件来看,此次银保监会针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和股权确权的工作要求十分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过渡期安排及时间期限。根据要求,股权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托管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已托管银行股权,应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完成托管整改工作。同时,商业银行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并在2021年12月底前确权全部股权。
监管部门着力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加强银行股权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股权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商业银行股权实现穿透式管理,积极建立更有效的管理机制,将提升银行公司治理质量,为银行机构稳健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因为,倘若针对银行股东的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银行股东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甚或做出有损乃至侵占银行利益的不当行为,因此必须严加规范。此外,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能够弥补监管短板。若股权监管制度建设长期滞后,难免导致股权管理相关风险。因而,及时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制度建设,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将更有力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当然,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有效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相关要求的过程中,有关机构或部门还应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重点做好中小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因为此乃监管薄弱领域,也是银保监会出台银行股权管理相关制度主要的规范目标。所以,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商业银行股东排查力度,尤其是资金性质、资金来源以及交叉持股等情况,真正落实穿透式管理。
二是尽量避免诱发新的银行经营风险。在银行股权确认整改时,既要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也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切实保障银行股权持有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注意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做好客户的心理安抚工作,避免对银行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是强化信息透明共享。具体而言,除了要坚持信息公开,提高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性和股权信息透明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同时还要充分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要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相关部门或政府机构实现信息顺畅交互,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银行股东及股权管理的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毛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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